伴随着无人机技术的逐渐成熟,相信会有更多的专业应用市场会被打开,比如警用无人机、石油、通信、交通等。但是在无人机技术发展的道路上,尤其是企业应用初期,难免会出现误区,下文用几个简单的例子说明。
误区1:认为无人机无所不能
无人机并没有科幻电影里出现的那么厉害,主要还是局限于目前的关键硬件发展。首先,锂电池技术局限了一款能够在便携尺寸内,符合工具标准的无人机续航时间很难超过半个小时;其次,主流的卫星导航技术定位精度在2m左右,能做到亚米级至厘米级定位精度的RTK技术还没得到推广;第三,任务载荷受制于传感器,例如常见的可见光摄像机通常在200万像素,红外仅为30万像素,而高分辨率的传感器通常不是为了无人机应用而开发的,因此体积和重量不适合小型飞机的飞行挂载;最后,机器视觉和神经网络的训练还没能达到脱离人工操控全自动作业,因此还需要受制于飞控手的个人能力。
简单来说就是无人机的应用场景还是有限的,密集的楼宇、直流输电线路、微波天线、突然出现的阵风等都有可能会影响到飞行器的正常操作;而以图像采集为目的的精细化巡检应用还要受制于相机、操作人员、数据分析等等因素。
因此在考虑发展无人机项目时,充分的调研是必须的,许多能在大学实验室实现的功能,到了实际环境下可能完全无法使用;许多宣传资料上写的参数,实测时才发现都是理想环境下的极限值;许多包装完整的解决方案,未必有任何实践应用基础。而这样的不对称信息往往会使决策者对无人机应用失去信心,甚至导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误区2:认为无人机越“大”越好
招标规范不能明显倾向某一型号的产品,而宽泛的规范下形形色色的产品都来参与。真正有决策权的人往往并不了解无人机,所以经常出现上层领导认为花同样的钱,当然是买到的东西越大越好。这里的大并不单指尺寸,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续航时间、操控距离、附加功能等其实都有可能存在过剩,而实现这些的代价以目前的技术来看只能是尺寸上的增加。
笔者以5年国网无人机项目经验和30多个地市的用户反馈来保证,没有一个实际操作者希望扛着一个大家伙出门干活。而且这里一直被忽略的问题是:无人机在这项应用中的作业效率,因为这个参数无法通过招标规范来约束。如果一架续航30min的小飞机能够在一个起降完成3基杆塔的拍摄,而一个续航45min的大飞机起降一次仅能完成2基杆塔的拍摄,剩下的电量又不足以进行下一基杆塔拍摄,是否会引起决策者和生产者反思呢?在无人机行业要把尺寸做大很容易,而且做大了各项参数看起来都很强,这时如果没有正确的导向,最终买到的东西只能放在仓库里落灰。设计一款飞行器时本应该根据使用环境和任务载荷来考虑动力,然而在越大越好思想引导下的产物往往是一个尺寸巨大的飞行器下面挂载一个GoPro运动相机。
误区3:忽视自我监管与用户体验、只看业绩和参数
流程是正确的,招投标是规范的,交货验收也通过了;但是接下来使用者是否满意、产品性能是否达标往往容易被忽视。来年再次招标时只能通过参数和业绩来评定优劣,这样会造成某种乱象:同一个用户单位通过集中采购获得了A、B两种型号的无人机,当产品A明显优于产品B时,A就会被频繁使用,B就放在仓库里闲置了,原因很可能是A更接近便携工器具的标准,而B是典型为了追求参数而生的大飞机。然而作为一个在天上飞行的设备,再好的无人机也会出现各种状况,出现状况之后如果是操作原因导致的损失作为使用者往往不希望承担责任,此时如果缺乏自我监管,就会出现纠纷;如果自我监管严格,反而能够约束基层操作人员认真对待,降低事故率。而即便是产品被频繁使用和额外买单用户人为原因导致飞行器损失的厂家A,在来年投标时,与厂家B相比时几乎毫无优势可言,因为二者业绩相同;甚至由于自己的产品在招标规范里列出的参数上不如对方而处于劣势。再加上把东西做精做小本身就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额外的售后成本,以及招标预算逐年递减的规律,最终A厂家不能再提供优质产品,转而制作一款比B还要大的产品来投标。劣币驱逐良币成功上演。
误区4:服务大于产品
在多数厂家都拿劣币来竞争的时候,作为最终用户也不难发现他们花了几倍于市场价格买到的工业级无人机其实与网上购买零配件拼凑起来的产品差别不大。因此用户很正常的会把本应自己承担的使用成本转移为厂家的售后成本,而作为厂家也刚好可以利用这种机会提升自己的品牌口碑,当然是在成本可控的范围之内进行无偿售后。如果此时还有拿着良币来参与项目的厂家,很快他们会发现自己根本无法与别的厂家拼售后服务,客户关系也会变得越来越难处理。因为不能正确定义服务的范畴,劣币又一次成功驱逐了良币。
误区5:招标过程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采购明确提出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原则上是为了减少中间环节实现省钱、便于售后。但是首先中间环节既然存在就必然有存在的意义,一般来说中间环节都具有强大的网络,定位于本地。真正的无人机生产厂家不可能在任何地方都具有这样的能力,而补齐这些的最终成本实际上还是转移到了用户身上,或者再次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反之如果有代理商参与投标,就会出现优秀机型被多人选择拿来投标的情况,这时投标者之间为了拿单会出现主动降价的行为,优秀机型都降价了,那其他厂家的机型也势必要跟着降,此时受益者反而是最终用户。
误区6:质量好但价格高的产品不敢买
同等性能的产品选价格低的,同样价格的产品选性能好的,这样做的确会让产品价格越来越低,然而产品性能却提升缓慢甚至倒退。在现有的采购模式下又好又贵的产品几乎无法通过招投标到达用户手中,而招投标又是上了一定金额的设备的唯一购买渠道。即便有决策者希望走高端路线,还要综合考虑其他人对于他的看法。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无人机技术的发展,其实国人的智慧并不比欧美发达国家差多少,而且很多时候不是没有更好的方案或者硬件选择,但是投入创新并不能够获得对等的市场优势和盈利,久而久之也就没有人愿意为之努力了。最常见的就是当一种新技术已经得到验证,并且被接纳为标准之后,其他厂家在很短的时间发愤图强追上步伐,发现不会掉队之后又陷入了沉默。
(本文节选自《电信工程技术与标准化》201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