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认真落实《江河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水体(2018)181号),按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方案》(环办执法函(2019)144号)要求,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整治试点工作。
通过江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全面摸清城市入河排污口情况,进一步掌握沿江典型城市入河排污口排污状况、分布规律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了解排查整治工作总体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程序和规范,为全面开展江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夯实基础。
江河排污口排查目的
江河排污口排查方案设计
航空摄影
根据测区范围、测区高程数据,使用航线设计软件,结合测区最低点及最高点高程进行航线设计,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技术排查。
内业处理
基于航空摄影所采集的原始照片、定位定姿系统(POS)以及相机校验等数据,完成影像数据处理及图像拼接工作,形成正射影像一张图,基于正射影像和热成像进行排污口疑似点位排查。
数据解译
采用人机交互式解译的方式,结合入河排污口纹理、形状、颜色、空间分布等特征,提取排污口疑似点位,填报排污口经度、纬度、行政区划及代码等基本信息,形成入河排污口初步排查清单。
分析对象
1.《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的工业废水排污口和生活废水排污口;
2.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洞等直接向海洋排放的入海排污口;
3.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水体间接向海洋排放的入海排污口。
核实确认疑似排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