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化对象的特质进行分析研究,主要分为管理特质和技术特质两个方面。
对于管理特质,主要对应管理要求复杂,具体分析如下:
● 利益相关方多,管理部门多,协调统一难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是多领域多专业融合的产物,其管理涉及研制、注册、适航、环保、进出口、销售、运行、报废、行业应用等,需要空管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信部、公安部、海关、科技部、商务部、农业部、民航局、环保局、国安部、海事局在内的多部门协同管理,协调统一具有较大挑战性。
●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与法规缺失
目前,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基本空白,国家标准4项(均在研)、航空行业标准6项(5项在研),国家军用标准52项。此外,九部委已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相关政策法规20余项,现有标准无法完全支撑法规落地。
● 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管理要求复杂
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管理需覆盖研制生产条件管理、生产过程管理、销售注册管理、运行使用管理和产品维修管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是一个规模大,跨度大的全寿命周期管理,要求尤为复杂。
● 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应用领域广泛
目前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行业应用领域特别广泛,消费级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主要面向娱乐、航拍、广告、商演、通信、体育赛事、导航等,工业级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主要面向农林植保、电力巡线、物流配送、消防、医疗救援、矿业、建造业、环境保护等,不同类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需要采用不同的标准和法规加以支撑和管理。例如,用于农林植保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对于定高定速、旋翼防护、喷洒效率等有较高要求,而用于电力巡线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则对于抗电磁干扰、抗风能力、海拔适应性有较高要求。
对于技术特质,主要对应技术差异性大,具体分析如下:
● 基础标准缺失
目前,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基础标准急需制定,主要包括术语定义、分类分级、编码标准、身份识别和安全标准等。
● 技术发展突破传统航空器范畴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相较于传统的航空器,其显著特点是将航空器平台、地面控制单元、起飞/回收系统和任务系统有机结合在一起,在技术方面突破了传统航空器的范畴,传统的技术标准不足以支撑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技术发展,需要建立自身的技术标准体系。
● 不同类型技术差异性大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方式众多,按平台构型,可分为固定翼、多旋翼和直升机等,按体积重量,可分为微型、轻型、小型和大型等。不同类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技术也有显著差异,因此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技术标准体系构建提出了更高要求。
● 行业应用带来新的技术融合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应用领域广泛,应用于工、农、林、渔、矿等,不同的行业应用带来了新的技术融合,同时也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技术标准提出了更多要求。
综上所述,不管从管理层面,还是技术层面,均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标准化工作提出了需求。